中国地质大学发展规划处文件
地大发字〔2021〕3号
各学科、相关学院和单位:
为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不断完善以地球科学为核心的学科体系,促进各学科竞进提质,争创一流,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交叉融合的学科生态系统,学校决定启动实施第二轮学科培育计划,对相关学科开展新一轮支持。具体安排如下。
一、建设目标
根据学校整体学科布局,继续重点培育一批有一定发展基础和潜力的学科,使相关学科稳步成长,不断提升学科竞争力。通过学校培育和学科自身不懈努力,力争在新一轮学科评估中各学科总体排名提升10%以上,各学科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升,教师队伍结构有效优化、高水平成果显著增加、服务社会能力切实增强,在国内外的影响力不断彰显。
二、总体要求
学科培育计划遵循“科学规划、择优支持、分级负责、分段投入”的原则。相关学科应在充分调研国内外同类学科发展现状和趋势的基础上,制订详细的学科发展计划。学校组织评审,确定相关学科的培育方案、支持力度和总体资助额度。明确“学校—依托单位—学科”三级管理体制,将学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分解到相关单位和学科建设项目负责人。
第二轮学科培育计划培育周期为5年。相关学科应于每年年初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使用安排计划,年底提交工作总结,对不按期完成总结的学科暂停支持。学校对各培育学科进行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直接影响下一年度(周期)的经费拨付。对考核优秀的学科,学校将在人才引进、职称聘任、物理空间等方面适当加大投入,并给予奖励。学科培育计划执行情况,作为依托单位负责人、学科建设项目负责人岗位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培育学科范围
1.理工类学科。数学、物理学、地理学、大气科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
2.人文社科类学科。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工商管理、设计学。
四、工作安排
1.组织申报。相关学科填写《学科培育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经依托单位审核同意后,于5月31日11:00前报送至学科办(纸质材料报送至南望山校区东区教学综合楼B1405,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xueke@cug.edu.cn)。
2.会议评审。学校组织召开学科建设委员会,对学科培育计划项目进行评审。在听取汇报、审阅申报材料、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入选第二轮学科培育计划的学科建议名单和各学科资助经费建议额度。
评审参考标准:
(1)学科发展水平与趋势是否良好(参考软科学科发展水平动态监控数据平台数据等);
(2)学科研究方向必要性与合理性;
(3)现有研究基础是否扎实;
(4)学科发展的主要问题是否研判准确;
(5)学科建设思路与规划举措是否明确、科学;
(6)预期目标(含指标)是否符合学校整体发展战略和研究型大学建设要求,是否合理且具备可行性。
3.提交校务会、党委常委会审议。将学科培育计划入选建议名单及资助金额提交校务会、党委常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第二轮学科培育计划。
4.任务分解。各获批学科、相关依托单位应将学科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位教师,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完成。
五、经费投入与激励政策
1.学校计划每年投入1000-1500万元用于学科培育计划。各培育学科按照建设实际,提出经费需求。依托单位须提供配套建设经费,配套经费应不低于各学科获批经费的10%。
2.学校根据总量控制、统筹使用、合理调控的原则安排经费。即按照“集中资金办大事”的思路,以五年为建设周期,各学科按照获批的五年金额谋划学科建设工作,统筹使用资金,不搞年度平衡。结合学校资金实际,如出现年度资金使用集中的情况,学校有权统一协调年度资金配置先后顺序。
3.经费使用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执行(见下表)。如学科培育过程有特殊需求,可提交论证报告,经学校批准后,每年可对经费预算调整一次。
学科类型 |
使用范围 |
总经费 使用比例 |
备注 |
理工类 |
购置仪器设备 |
不低于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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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图书、数据库、软件 |
不超过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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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学术会议;出版高水平著作 |
不超过20% |
个人单项资助不超过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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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调研、同行专家交流等管理费 |
不超过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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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 社科类 |
购置仪器设备、图书、数据库、软件 |
不低于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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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学术会议;出版高水平著作 |
不超过40% |
个人单项资助不超过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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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调研、同行专家交流等管理费 |
不超过10% |
联系人:姜 伟,联系电话:67885171
周延菲,联系电话:67884768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科培育计划项目申报表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