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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计划 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16 点击次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计划”(简称“马工程”)项目建设,提高专项经费使用效率,根据学校《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地大党字〔200645号)、《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学科建设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地大校办字〔200826号)和学校财务管理以及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经费使用原则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计划领导小组是管理“马工程”项目专项经费的领导机构;

2“马工程”项目一般由校党委宣传部部长担任项目财务总负责人,经费使用与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并接受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马工程”项目专项经费的使用执行预决算管理,要在广泛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资金需求计划,凡预算内发生的费用由党委宣传部、学科建设办公室共同负责管理审批使用;

4.“马工程”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

二、经费使用范围和使用比例

“马工程”项目主要采取科研立项的方式实施,专项经费主要资助高水平的学术研究成果、必要的学术交流和前期预研究。

专项经费用途和使用比例如下:

1.软件、图书资料:购买项目研究所必需的软件、图书、资料等,一般不低于专项经费的15%

2.学术交流:召开小型学术会议、参加项目调研和相关学术交流活动所需的差旅费、会议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一般不低于专项经费的45%

3.科学研究:包含科学研究过程中产生的文印费、材料费、出版专著费、论文版面费等费用,一般不超过专项经费的40%

4.不能用于人员费的支出,如:技术服务费、劳务费、奖励、津贴、研究生培养费等;

5.不能用于办公费用的支出,如:通信费、招待费、罚款、还贷,购置手机、相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空调、办公座椅、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电话机等设备。

三、经费使用程序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马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专项经费的执行机构。

1“马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每年年底提交“马工程”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下一年度建设实施计划,应包括年度的项目安排、组织实施、过程管理、取得(预期)成效、经费执行(需求)等情况;

2“马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每年年初按照学校有关要求编写详实的经费预算,学校将综合考虑项目实际需要进行经费拨付。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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