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十二五”总结验收并修改完善“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7 点击次数:

关于开展“十二五”总结验收并修改完善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总体安排,报经学校领导同意,决定组织开展 “十二五”总结验收及“十三五”规划修改完善工作,现就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二五”总结验收工作安排

1.自评总结阶段(201675-8月15

I类单位。(包括各学院、地质过程与矿产资源国家重点实验室、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地质调查研究院、长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研究中心、体育课部、高等教育研究所)自评总结的重点是:(1)完成学校“十二五”分解指标的情况;(2)本单位“十二五”事业规划实施情况;(3)“十二五”期间主要改革举措、取得的标志性成果;(4)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Ⅱ类单位。包括: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工会、团委。自评总结的重点是:(1)分析本单位承担的学校“十二五”改革发展任务的完成情况;(2)“十二五”期间本单位负责的工作发展状况、主要成绩及与工作亮点(与兄弟高校相比);(3)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2016815前,各单位形成并提交《“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自评总结报告》(I类单位填写附件1,Ⅱ类单位附件2)。

2.专家评估阶段(2016816-9月5

发展规划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各单位自查总结的基础上,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单位“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审,对学校“十二五”规划实施总体情况开展评估,向学校提交《学校“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二、“十三五”规划修改完善工作安排

1.各单位修改完善本单位规划、专项规划(201675-8月15

各单位根据《学校“十三五”改革与发展总体规划》,修改完善本单位规划、专项规划。2016815日向发展规划处提交各单位规划、专项规划(二上稿)。

2.专家评估阶段(2016816-9月5

发展规划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单位编制的“十三五”规划、专项规划开展评审,并反馈修改意见。各单位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

3.学校印发“十三五”总体规划并分解任务,公布专项规划和单位规划。

20169月底,学校印发“十三五”总体规划和各单位规划、专项规划,并向各单位下达发展指标和发展任务分解方案,学校领导与各单位签订《< “十三五”事业改革与发展总体规划>分解任务书》。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十二五”总结验收及“十三五”规划修改完善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并组织工作专班,做好相应工作。

2.实事求是。“十二五”自查总结必须实事求是,对有关发展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要做到数据准确。既充分总结取得的成绩,也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剖析原因。

3.强化学习与运用。各单位要进一步组织学习创新驱动发展国家战略、国家教育“十三五”规划、国土资源事业“十三五”规划等重要政策文件以及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上级政策和文件精神,用以指导本单位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联系人:朱峰、徐绍红,联系电话:6788598567885026,电子邮箱:zhufeng@cug.edu.cn。)

附件:

1.《“十二五”发展自评总结报告》(I类单位填写)

2.《“十二五”发展自评总结报告》(Ⅱ类单位填写)

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十二五”发展任务分解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