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高校分类评价,是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关键环节。作为教育评价改革的核心内容,高校分类评价既是破除“五唯”、回归育人本质的系统性实践,也是引导高校科学定位的重要保障。从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到2025年出台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逐渐明确了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建立分类管理、分类评价机制的发展方向。在此基础上,“十五五”规划提出推动高校分类发展需要按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等定位差异化设置指标。可见,高校分类评价已凝聚为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政策取向与行动坐标。
基于高等教育从大众化迈向普及化的历史新方位,分类评价正在成为破解当前高校“同质化”困境的重要指引。与以学术规模为导向的传统评价模式不同,分类评价强调依据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发展目标进行差异化评估,体现了以质量为核心、以特色为驱动、以发展为导向的现代教育治理理念。因此,系统分析高校分类评价的现实挑战,不仅具有较强的理论适切性,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自21世纪初起,我国便逐步探索高校分类发展与评价的实践,从早期的“研究型、教学型、应用型”院校类型划分,到分类体系逐步细化并引入评价机制,经过20余年的探索积累,高校分类评价已从零散尝试逐步迈向规范化推进的发展阶段。近年来,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与人才需求的结构性变化,这对高校传统评价模式带来了新挑战,也对分层分类、精准有效的高校评价体系构建提出了新难题。当前,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阶段,推进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学科特色与服务贡献的高校分类评价机制,是破解高校评价“指挥棒”单一化难题、办出特色追求卓越的重大举措。基于上述背景,本研究拟围绕分类评价如何赋能高校多样化发展,剖析其价值旨归、梗阻困境与破解之道。
一、逻辑起点:推进高校分类评价的目标导向
高等教育从精英阶段迈向大众化阶段,其最核心的转变在于系统的多样性取代了单一性。当高等教育步入大众化乃至普及化阶段,传统的、单一化的评价模式已难以适应这一系统性变革。在此背景下,推进高校分类评价成为引导高校科学定位、优化高等教育整体结构的关键治理工具。为有效发挥教育评价对高等教育的指挥棒作用,有必要先厘清推进高校分类评价的目标,为明确评价内容、路径等提供清晰导向和根本遵循。
(一)体系结构之维:突破分层筛选评价体系,以分类评价引导高校科学定位
分类发展的首要前提是体系的多样性。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发展存在明显的“制度同构”倾向。而构建高校分类评价体系,是推进高校改革发展、引导高校科学定位、破解同质化困局的核心切入点。2025年,《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提出要“按照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等基本办学定位,区分综合性、特色化基本方向,明确各类高校发展定位”。分类评价体系,是将这一宏观战略部署转化为实践行动的操作工具。一方面,分类评价是驱动高校分类改革发展的核心动力。《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强调要“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通过构建科学的分类指标框架,为各类型高校设定差异化评价维度,既赋能高校主动校准战略方向、厚植差异化优势,又助推其以错位竞争获取优质资源,最终生成可持续发展的内驱力。另一方面,分类评价机制是推动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路径。作为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该机制秉持多元共治理念,确保各利益相关方的诉求获得平等表达,驱动高教管理从“管理主义”向“治理主义”范式跃迁,进而促进高等教育系统的动态演化与多元发展。与此同时,差异化的评价标准与指标体系,能够为不同类型高校提供匹配其功能定位的发展航标,引导高校摆脱大而全的同质化发展路径,转向特色化发展轨道。分类评价体系能够清晰传递国家与社会的发展期待,将宏观分类发展政策转化为高校可感知、可遵循、可落实的具体目标,激发高校立足自身实际、服务特定需求的内生动力,从而推动形成“各安其位、各展所长”的高等教育发展新格局。
(二)功能实现之维:超越同质化发展路径,以分类评价激发高校自主创新内生动力
分类发展不仅在于“分”,更在于“类”的卓越。换言之,每一类高校都应在其所属的赛道上追求一流,形成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优势。理想的分类发展格局是:高水平大学以“以评促强、争创一流”为目标,勇攀科技高峰,提升原始创新能力;而其他高校则重在“以评促建、服务发展”,将自身发展与区域经济和产业需求深度融合。分类评价的改革起点在于通过设计特色化指标、引入增值性评价,引导各类高校将资源与精力投入到最能体现其优势、最能催生创新成果的领域。比如,对于研究型大学,评价应侧重原始创新与前沿突破;对于应用型高校,评价则需强调技术转化与产业适配。以激发内生动力为导向的评价体系,为高校的自主创新提供关键的制度支撑与战略牵引。
实施高校分类评价,是激活高校自主创新内生动能的重要支点。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创新确立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重心,要求完善科创体系框架。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关键载体,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既是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内在标识,也是构筑国际竞争优势的枢纽所在。分类评价通过为不同高校设定相匹配的创新赛道与目标,能够系统性地引导创新资源优化配置、营造勇于探索的创新环境,并科学评估创新效能,从而驱动高等教育体系为国家走好中国式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开放创新型国家贡献力量。面向教育强国建设新征程,必须锚定改革主引擎、激活创新驱动力、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高质量的分类评价体系,助推高等教育提质增效。在此过程中,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尤其肩负着原始创新突破与科技攻关的引领使命。加快完善高校分类评价体系,既有助于在高校师生群体中树立改革创新导向、激活创造潜能,又能推动院校治理架构与科创体系的系统性重构,为持续开展原创性探索筑牢制度根基。这既赋能高校充分发挥科研禀赋与学科优势,也驱动突破性成果的高效转化与应用,为自主科研注入持续动能。承载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时代使命,高校分类评价体系建设须锚定国家重大需求,彰显基础研究、原创突破与成果应用的导向,聚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高水平科研供给,以评价机制牵引成果转化效能提升,进而夯实自主创新能力根基。
(三)价值引领之维:对接国家战略需求,以分类评价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分类发展的价值在于使高等教育体系对接国家在教育、科技、人才等方面的宏观战略需求,成为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高校分类评价以此为起点,要求其指标体系系统呼应国家战略导向与高校办学实践的协同。这就要求评价指标体系必须呼应《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中的“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与学科、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等核心任务,转化为可观测、可比较、可引导的评价维度,从而驱动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能力的跃升。作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题中之义,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已成为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根本方向。
从本质维度审视,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包含双重意涵:其一是高等教育本身具备国际竞争力,在全球教育格局中占据优势地位;其二是通过学术赋能驱动强国进程,彰显高教服务国家战略的枢纽功能。高等教育的基础越稳固,教育强国建设的根基就越坚实、发展动能就越充沛。而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的构建,离不开高校分类发展的有序推进,更需要科学的分类评价体系提供保障。具言之,高校分类评价体系对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支撑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高校分类评价体系通过实时、动态、精准的数据监测,能够为高等教育发展提供循证决策支持,精准对接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战略布局,从根本上提升高等教育的治理效能与发展质量。二是通过设置与国家战略相匹配的观测指标,评价体系能够有效牵引高校将发展重心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紧密结合,引导不同类型高校在急需学科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等领域主动作为,在不同赛道形成特色贡献。只有以高质量分类评价体系引领高校分类发展,才能充分释放高等教育在服务国家战略中的创新价值与支撑功能,推动高等教育深度融入强国建设的历史进程,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战略支撑。
二、现实挑战:推进高校分类评价的实然困境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在高等教育进入结构优化与质量提升的关键阶段,这一指挥棒的精准落地更显重要。作为关乎评价理念、指标体系与实施机制的综合性改革,推进高校分类评价须把握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现实起点。虽然分类发展已成为国家战略共识,但政策落地中仍面临三重现实困境。
(一)分类依据不足:模糊的分类标准导致高校定位漂移
科学、公认的分类标准是分类评价的基石。实施分类评价的首要条件在于对高等院校进行科学合理的类型划分,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系统完善的分类标准体系。尽管国内在上海、江苏、广东、浙江等地率先开展高校分类评价试点,但受单一的分类功能、模糊的权责结构的影响,在实践中,地方“双一流”建设高校存在办学定位趋于同质化,分类发展和特色发展动力不足等深层次短板。
首先,从教育理论研究上看,高等教育的复杂性与多样性使得这一工作面临较大困难。尽管已有诸多学者提出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校分类方案,但就整体而言,迄今尚未有任何一种分类标准能够获得学界的广泛认同与普遍接受。现有的分类框架难以有效引导高校结合地方经济发展与社会实际需求明确自身定位,难以助力各类院校彰显办学特色、达到应有的办学水平。
其次,从实践上看,当前,我国已建成世界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并进入普及化阶段。截至2023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2%。然而,在高等教育规模持续扩大的同时,“千校一面”的同质化现象也日益凸显。为追求发展水平的提升,大量高校,特别是许多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倾向于模仿传统综合性大学的模式,导致在办学理念、学科设置、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缺乏自身特色和差异化定位。这种趋同化不仅模糊了不同类型高校的功能边界,也使得高等教育体系难以精准回应科技创新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对人才的多元化需求。
(二)评价指标趋同:单一的量化指标削弱高校分类内生动力
特色是高校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单一的评价指标会削弱高校分类发展的动力。分类评价本应是高校特色发展的必要条件,但现阶段高校的分类评价制度尚未健全,单一量化评价难以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当前,高校评价主要由社会开展的评价和政府主导的评价两类构成。一是社会开展的评价,主要由行业协会、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用人单位、社会公众等非政府主体发起,以市场化、多元化为导向,聚焦高校办学质量、人才培养成效、社会服务贡献等与社会需求紧密相关的维度,评价标准更具灵活性和针对性,充分反映高校在市场和社会中的认可度与影响力。这类评价不具有强制性,却能为高校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倒逼高校关注社会需求、优化办学模式。如各类大学排行榜、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的满意度调查等,通过整合高校科研成果、师资力量、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率等多方面指标,对高校进行综合排名,为考生报考、企业招聘、社会公众了解高校提供了直观参考;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则聚焦毕业生的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岗位适配度等核心维度,直接反映高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程度,为高校调整专业设置、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提供了现实依据。
二是政府主导的评价,包含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审核评估、学科评估,以及地方政府针对本地区高校开展的办学水平评估、专项督导评价、经费使用绩效评价等,这类评价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导向性,是政府履行高等教育宏观管理职责、规范高校办学行为、保障高等教育质量的手段。这些评价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实施,结果直接关联经费拨付、项目申报、学位点设置、招生计划等资源,具有显著的行政强制力。国家依法对高等教育实施统筹管理与宏观引导,这是保障大学知识生产现代化、推动高等教育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国家层面的制度安排与方向引领,已成为塑造高校知识生产形态、支撑教育现代化推进的核心动力。作为一个典型的高等教育“后发外生型”国家,我国在其现代化进程中,国家行政力量始终扮演着不可替代的关键角色。自改革开放全面启动以来,我国高等教育领域所取得的各项重大成就都体现国家主导的制度优势与战略推动。换言之,无论是办学规模的迅速扩张、重点大学的建设,还是人才培养模式的持续革新,国家权力的积极介入与顶层设计都在其中发挥了根本支撑与引领作用。较为典型的体现是“211工程”“985工程”以及“双一流”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这类政策是国家为推动高等教育提质增效、优化整体布局所实施的重点建设举措。但在实践推进过程中,部分评价环节逐渐形成重层次排位、轻类型特色的导向,客观上加剧了高校办学同质化现象。
现有评价指标多聚焦于科研产出、学科排名等量化维度,而对高校服务区域发展的适配度、技术转化的实际效能等体现分类特色的指标关注不足。当论文数量、国家级项目、博士点等可量化指标成为核心评价依据,并直接决定财政拨款、招生指标、学科建设等资源的分配时,所有高校都会被卷入同一条“学术锦标赛”赛道。研究型大学被迫追求“大而全”的学科布局,应用型高校偏离了服务地方产业的办学初心,职业院校也陷入“升本焦虑”。这种评价指标上的单一性,从根本上压制了高校走特色发展道路的内生动力,使得分类发展难以真正落地见效。
(三)功能导向异化:偏离的分类发展弱化服务国家战略实效
当前高校分类评价体系在功能层面存在异化现象,集中体现为“服务国家”的战略初衷在实践中偏离了“分类发展”,这在“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评价导向中尤为凸显。高校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与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主阵地,理应以服务国家为最高追求,其评价体系应有效牵引各类高校在不同领域、不同赛道,为国家作出不可替代的贡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应“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反映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的多元多维成效评价体系”。然而,在具体实施的监测指标体系设计中,却未能充分落实这一分类服务国家的核心理念。比如,在“双一流”建设高校的监测框架内,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维度未能作为独立的一级指标得到凸显,仅在二级要素中设置了“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这一项,且在三级观测点层面大多停留于写实性描述,缺乏可量化、可比较的贡献度评估。这种设计上的模糊与弱化,导致评价体系难以精准衡量不同类型高校服务国家重大需求、支撑区域产业创新、破解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的实际效能。
与此同时,传统评价中根深蒂固的“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仍以各种隐性方式施加影响,呈现“重规模总量轻办学特色、重学术产出轻社会贡献、重横向排名轻纵向成长”的实践导向。这种片面、单一的价值标尺,导致无论是研究型、应用型还是技能型高校,都被迫或主动地将有限的资源和精力投向能够快速提升传统量化排名的领域,从而挤压了本应聚焦的特色化发展、应用型科研、技术技能积累以及深度产教融合的空间。长此以往,评价的“指挥棒”非但没有引导高校各安其位、各展所长,反而加剧了发展的同质化与功利化倾向,使得“服务国家”的宏大目标因缺乏分类落实的精细化路径而异化为新一轮的“指标竞赛”,最终会削弱高等教育体系整体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的能力。
三、突破进路:推进高校分类评价的优化路径
尽管当前高校分类评价在实践过程中仍面临不少挑战与困难,但从高等教育发展的宏观趋势来看,只有持续推进高校分类评价改革,引导各类院校合理定位、特色发展,才能更好地回应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内在要求。在推进高校分类评价的进程中,应从系统性政策强化评价制度建设等三方面发力,推动高校分类发展,助力高等教育强国建设。
(一)理念体系重构:强化评价制度建设以激发高校多样化发展势能
高校分类改革的有序推进与落地实施,已然成为当下高等教育领域的核心政策导向。放眼全球,借助分类评价等系统性政策举措推动高校实现多样化发展,以此破解高等教育体系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已成为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共识。
第一,要构建国家引领、地方支撑、高校落实的系统性分类评价体系。在国家引领方面,国家需发挥顶层设计核心作用,出台具有指导性、全局性的分类评价总体政策,明确高校分类的核心标准、评价导向与实施路径,划定不同类型高校的发展边界与核心任务,避免高校发展同质化、盲目攀比。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国家战略需求、产业升级方向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适时优化分类评价指标,确保政策的科学性与前瞻性,为地方和高校落实分类评价提供根本遵循。在地方支撑方面,各地要在遵循国家宏观政策整体框架的前提下,充分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区域产业布局特点以及人才需求结构,系统构建能够覆盖各类高等学校的分类评价体系,有效引导区域内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层次与定位实现合理分类、错位发展。比如,引导研究型大学聚焦基础研究与原始创新,支持应用型高校对接产业需求强化技术转化,鼓励职业院校深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以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赋能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高校落实方面,各类高校应当依据中央及地方出台的相关政策导向,主动调整自身发展方式,结合各自的功能定位,积极探索差异化的成长路径,并据此制定与学校类型、办学特色相契合的发展规划。与此同时,还需进一步增强第三方机构在引导高校多样化发展进程中的影响力,依托其社会化与专业化的独特优势,为高校分类发展及特色办学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为充分发挥分类评价的导向效能、助力高校实现多样化发展,需进一步细化完善分类评价政策的实施细则。在政策细化过程中,要聚焦不同类型高校的核心职能,打破“一刀切”的评价困境,构建差异化、针对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针对研究型高校,重点突出基础研究成果、原始创新能力、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学科建设水平等核心指标,加大对重大科研项目、原创性成果的权重;针对应用型高校,强化产教融合深度、校企合作成效、技术成果转化效率、应用型人才就业质量等评价重点,推动高校与地方产业、企业精准对接;针对职业院校,聚焦技能竞赛成绩、毕业生职业技能等级、行业认可度、就业竞争力等关键内容,突出实践能力培养。同时,明确评价流程、实施周期、结果反馈与应用方式,将分类评价结果与高校资源配置、招生计划、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经费投入等直接挂钩,建立“评价-反馈-改进-提升”的闭环机制,确保政策细化到位、执行到位,真正引导各类高校立足自身定位,走特色发展之路。
第三,推进高校分类评价的宣传与解读工作。这对于政策落地实施并有效引导高校走上多样化发展道路,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应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传播高校分类评价的政策理念、目标要求与典型经验,积极营造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分类评价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从而为不同类型高校根据自身定位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如全面解读高校分类评价政策的核心意义、主要内容、实施路径和预期成效,让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分类评价对打破高校同质化发展、提升高等教育整体质量、培育各类优质人才的重要作用。同时,积极宣传不同类型高校特色发展的典型案例,展示研究型高校在基础研究领域的重大突破、应用型高校在产业赋能中的重要贡献、职业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突出成果,打破社会对高校“唯排名”的印象,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高校评价观、人才观和就业观。此外,搭建沟通交流平台,畅通政府、高校、企业、社会公众的沟通渠道,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各类高校能在适合自身的赛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培育更多优质人才。
(二)评价工具创新:构建多元特色的工具体系以适配分类发展
科学的评价工具是理念落地、范式运转的技术支撑。分类发展理念能否切实引领高校实践,关键在于能否构建一套既能保障基础质量底线,又能精准识别与呈现多元特色的评价工具体系。当前分类评价改革面临的核心工具性困境,在于指标体系的趋同化与单一化。无论是社会上的大学排行榜,还是政府主导的评价,其指标往往过度依赖易于量化的科研经费、论文数量等学术产出数据,导致应用型高校被指标“牵着鼻子走”,盲目模仿学术型发展模式,办学特色难以彰显。因此,必须创新评价工具体系,实现从“一把尺子量到底”到“多把尺子量不同”的转变。
构建能够表征多元特色的评价工具体系,首要原则是实现评价标准的多元化。根据不同类型高校的核心功能与使命,设置差异化的观测维度与权重。应当构建与不同类型高校相适应的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并给予学校相应评价自主权。具言之,指标体系设计应遵循“共性和个性相结合”的原则。在设置基础性、共性指标保障基本质量的同时,必须针对不同类型高校的核心使命,设计差异化的特色指标。比如,对于研究型大学,应侧重前沿科学突破、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国际学术影响力;对于应用型高校,则需重点考察产教融合深度、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对区域产业发展贡献率以及“双师型”教师比例等。可借鉴上海分类评价的经验,给予高校一定的指标自选权,允许其根据自身最突出的特色优势,自主选定部分定性或定量指标,并使自选定性指标权重达到一定比例(如30%以上),从而牵引高校专注优势、强化特色。
其次,创新评价工具要求采用适应分类评价的多元方法。单一的量化评分或终结性排名,无法捕捉教育过程的复杂性,因此必须综合运用多种评价方法。一是强化过程性评价与质性评价,通过专家实地考察、师生深度访谈、教学档案查阅、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深入了解高校的办学理念、育人文化、改革举措及其真实成效,丰富数据来源。二是全面推行增值性评价,关注学校和学生在一段时期内的进步幅度。这要求利用大数据技术,追踪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在知识、能力、素养方面的成长轨迹,以及学校在特色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持续改进,从而识别高校的实际效能。三是探索以数据驱动的智能评价。传统的评价方式侧重于定性研究,缺少教育统计数据支撑下的实证依据。应充分利用教育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建立国家级和省级高校分类评价数据平台,整合“双一流”建设评价、教学审核评估、就业质量报告等多源数据,构建高校发展的动态数字画像。
最后,工具创新必须体现在评价标准的动态优化与专业支撑上,尤其要完善不同学科分类指标。针对自然科学类学科,评价重点要突出创新创造能力;针对哲学社会科学类学科,则应突出其继承性、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专业性等核心特质。即使在同类型高校内部,对不同学科专业的评价也应体现差异性。评价工具体系应能灵敏反映高校在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服务国家急需和区域发展方面的特色化布局与实质性贡献,从而真正引导高校在不同领域、不同赛道发挥优势、办出特色,克服指标单一化带来的束缚。
(三)结果运用校准:完善发展赋能机制以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效能
推进高校分类评价的最终成效,取决于评价结果如何被运用。因此,需要强化高校分类评价结果运用。一是引导教育资源配置。以分类评价结论为依据,对评奖评优、招生指标、经费投入、专业布局、科创平台等关键办学要素实施动态调整,全面提升资源配置效能。二是将评价结论纳入干部绩效考核。以分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主要领导干部履职成效与治理能力的关键依据,同领导班子调整、职务晋升相衔接,构建权责明晰的激励约束机制。三是促进高校“以评促建”。加强分类评价结果的整理和分析,形成诊断性“体检报告”,引导高校注重自身发展的“进步空间”,推动高校根据评价结果进行自我诊断、自我改进。
另外,还要加强评价结果运用督导。一是在政府层面,要整合教育、组织、人才等部门力量,成立联合督导机构,督促办学主体对照评估反馈找准发展定位、补齐短板弱项。二是要鼓励多元主体参与高校评价并营造良性改革环境,包括规范政府评价、优化社会评价、强化高校自主评价。即评价结果的运用不应是政府的单方面决策,而应建立在多元主体协商共治的基础上。为此,不仅要建立公开透明的评价结果发布与运用机制,吸收行业企业、用人单位、第三方机构等多方意见,使资源配置和政策的调整更符合社会需求和高校发展的实际;而且要建设区域教育督导大数据平台,推动监测方法与技术升级,并构建“督导部门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评测机制,实现智能评价与动态预警,提升评价的科学性与公信力。
【查道林,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
原文刊载于《中国高教研究》2026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