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以开展高校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为重点,深入反思,全面整改薄弱环节,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强化教育培训。制定实施《省属高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培训计划》,举办全省高校党风廉政专题报告会,集中学习警示教育材料、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部分重点高校进行专题反思讨论和剖析,帮助查找问题原因,研究落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举办高校纪检协作组会、高校纪委书记培训班,多层次开展纪检监察和案件查办业务培训。加强厅机关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先后4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规范权力运行。以实现人权、事权和监督权相对分离为导向,优化调整教育厅处室职能设置,承接、取消、下放和转移职责79项,减少评审项目30项。组织开展高校领导干部、厅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和轮岗交流,推进高职高专领导干部任期制试点,实行高校纪委书记异校交流任职。制定高职高专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和选人用人责任追究办法。推行集体决策过程纪实制度,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修改完善涉及党建、议事规则、人财物管理、招生考试、督导评估、高校管理、法律顾问等方面的规章制度40项。
严肃执纪问责。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收送红包礼金、滥发奖金工资补贴、违规购置使用车辆、庸懒散浮拖、选人用人等5个专项整治,并由教育厅负责同志带队分组对省属高校领导班子进行督查。实施日常诫勉谈话制度,早预防、早提醒、早纠正。组织10个督查组,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执行“八项规定”、招生录取工作等进行专项督查。成立办案工作组,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