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章立制。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章程建设的意见》,对省内公办高校章程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高校根据《暂行办法》和《意见》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章程建设工作方案,细化章程建设目标,明确章程建设时间节点,完善章程建设保障措施,确保2015年实现全省高校“一校一章程”的目标。为保证章程核准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研究出台《河北省高校章程核准办法》,对章程核准申请具体要求和方式步骤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
明确时限。列出高校章程制定工作的“时间表”和“任务图”:第一阶段是2014年6月30日前,教育厅直属11所骨干大学全部完成章程制定或修改工作,报送核准;第二阶段自2014年12月底前,教育厅直属其他公办高校全部完成章程制定或修改工作,报送核准;第三阶段2015年6月前,省直其他部门所属高校和市属本科院校全部完成章程制定或修改工作,报送核准;第四阶段2015年11月底前,市属专科院校全部完成章程制定或者修改工作,报送核准。
加强培训。分别组织了由高校负责同志和具体起草人员参加的两期培训班,就高校章程建设的地位和意义、内容和要求、制定步骤和程序等进行专题培训。同时,积极组织高校参加教育部举办的相关会议和培训。通过开展专业培训,提高各高校对章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有效推动章程制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强化审核。成立了由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高校专家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河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具体负责高校章程建设的指导、咨询和审核工作。2014年9月下旬,召开了核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先期申报的8所高校的章程进行了审核。同时,第二批7所高校的章程核准工作也已启动,预计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