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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深入贯彻“11号文件”提升科研管理水平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15 点击次数:

  南京农业大学高度重视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7月5日,教育部部属高校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培训工作会议在南京农业大学召开后,学校认真组织、积极动员,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文件精神,推动学校科研管理水平提升。

  ——明确任务,积极推进文件精神的传达与落实。一是通过专题会议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学校分管科研的校领导组织科研院、计财处、审计处等多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组织学习、领会11号文件精神,并第一时间制定了《南京农业大学11号文件学习宣传工作方案》,统筹规划11号文件的学习宣传与落实事宜;二是利用网络宣传强化宣传效果。学校在校园网开设国发11号文件学习专栏,设立校内网络互动平台,引导科研人员及时了解文件精神及主要内容,并提供在线交流服务,为教师们答疑解惑,营造浓郁的科技创新氛围;三是编撰发放专题学习手册。学校组织科研院等相关部门编撰了《南京农业大学11号文件学习手册》,对11号文件进行解析,供全校教师阅读学习,累计发放1000余册;四是深入基层广泛宣传。学校针对五大学部及各学院的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举办了为期3天、共5个场次培训会,就11号文件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及具体的改革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学校近期制(修)订的科研项目与资金管理的相关办法,将文件精神的传达融入学校科研规范高效管理工作的思路中,增强文件落实的实效。

  ——深入调研,积极完善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制度。我校按照国发11号文件立足改革的精神,以建立适应科技创新规律、统筹协调、职责清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为目标,深入学院及项目组进行广泛调研,在收集信息与意见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改革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南京农业大学间接经费管理办法》、《南京农业大学实验材料、化学试剂、易耗品等管理办法》、《南京农业大学结余经费管理办法》等10余项管理制度,改革新形势下的科研经费审核与报销制度,启动会议费、差旅费、小额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等的公务卡结算制度,保证了学校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制度与11号文件相匹配。

  ——完善机制,积极筹划科研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学校为了进一步完善内部科研与财务管理制度,在满足国家重大需求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建立起与市场导向项目配套的、高效科研管理体制,建立了预算专(兼)职人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制度,完善了校内专家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进一步建立健全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科研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得到了有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