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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高等教育管理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05 点击次数: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高等教育管理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试行)

高等教育管理研究课题是为了帮助管理干部和青年教师研究、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趋势而设立的,鼓励青年干部和教师结合实际工作开展行动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学校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供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其课题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 高等教育管理研究课题分为发展研究课题和青年课题两个类别。发展研究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资助对象为学校40及岁以上、处级以上管理干部。青年课题资助对象为学校40岁以下的青年管理干部,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每年面向学校处级青年干管理部设立重点课题5项左右,每项资助3万元;每年面向学校优秀青年管理干部设立一般课题10项左右,每项资助0.5万元。

第二条 “高等教育管理研究课题”由发展规划处、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处、组织部根据学校发展战略规划和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点任务,每年发布课题指南,组织开展立项申报、公开评审、择优立项,并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第三条申请“高等教育管理研究课题”青年类别项目,应当聘请相关校领导和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校内专家作为课题组顾问,在对应校领导、部门负责人、专家的指导下,按照学术规范,填写项目申报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

第四条“高等教育管理研究课题”一般以2年为一个周期。发展规划处、组织部对照立项、中期检查、结题各环节要求,按年度下拨资助经费。对不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资助对象,建立退出机制,停止资助。

第五条经费管理按照《学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11]45号)执行。

第六条 青年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和课题顾问双重负责制。研究经费的使用限于课题研究相关的印刷费、图书资料费、调研费(国内)等。

第七条“高等教育管理研究课题”结题,重点考核是否为学校工作改进提供了思路、对策,所提的意见建议是否被学校采纳,是否推动了实际工作。重点课题结题,须公开发表2篇以上核心期刊论文或1CSSCI期刊论文,提交调查分析报告,以及提出改进实际工作的具体制度文本和建议;一般研究课题结题,须公开发表1篇以上核心期刊论文,提交研究报告,提出对改进学校管理工作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第八条 课题须提出结题申请并提交结题材料,由发展规划处审核通过后再提交到“高等教育管理研究课题”评审会上公开报告并接受评审。

第九条 严格按照年度预算表进行报账。其中,青年课题票据由项目负责人和顾问共同签字后报发展规划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拿项目经费卡报账。

第十条 学校每两年组织对已结题的报告进行评比,对已被学校采纳并促进了学校发展的优秀课题报告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十一条 发展规划处承担课题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高等教育管理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解释由发展规划处负责。

201495